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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协和青年学者”和“协和海外青年学者”支持计划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来源: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加强科研博士后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医科人发〔2022〕331号),院校每年分两批次组织开展“协和青年学者”和“协和海外青年学者”支持计划推荐评选工作。现将2024年度第二次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一)协和青年学者支持计划

资助中国籍优秀青年学者到(留)药植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协和海外青年学者支持计划

资助外籍优秀青年学者到(留)药植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入选“协和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的港澳台和持有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中国籍人员的薪酬待遇标准参照“协和海外青年学者” 支持计划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拟进入药植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员。
(二)2023年7月1日(含)之后进入药植所的博士后人员。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较突出的科研业绩、良好的学术道德、优秀的科研潜质。
2.进站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入选后可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无学术不端行为,过去5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除申请第二次进站外,申请人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为即将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博士学位证,须在进站半年内需提交学位证)。
(二)其他

获得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支持者,经所内推荐,可直接入选。
四、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包含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学术业绩、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合作导师学术水平及可提供的科研平台等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推荐名额

不限推荐名额。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向药植所人事处提交个人申请材料。每位申请人每站只能申请1次。
(二)所院推荐。药植所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组织学术诚信评估和学术评审,对申请人的学术道德和学风情况做出鉴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院校。
(三)院校评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开展学术评议。
(四)确定人选。院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拟支持人选名单。对拟支持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立项支持。
七、报送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书、学术及科研成果附件、个人证明材料和推荐信。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申请,纸质版1份。

要求:申请人出生日期、毕业学校、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日期,保证入选后全脱产从事博士后工作,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近5年是否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对本人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学风情况进行自评,本人签字。

导师签署是否同意申报,是否认可该同志协和青年学者博士后项目的全部申报材料,对该同志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学风情况进行评价,并签字。
2.项目申请书。

包含个人信息,学术及科研情况,合作导师情况及推荐意见、研究计划书等内容。其中,学术及科研情况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代表性成果合计不超过 10 项,包括代表性研究论文(不含综述和病例报告)、专著、受理或授权发明专利(同族专利记为一项)。详见附件 1 和 2。
3.学术及科研成果附件。

提供申请书中填报的代表性研究论文、专著、发明专利或奖励、承担或参与课题等内容的支撑材料,如代表性研究论文全文(未发表的须同时提供论文接收证明),专著的封面、版权页及编者页,受理发明专利的受理文件,授权发明专利或奖励的证书,课题任务书或合同的首页、经费页、人员页和批复页。有关代表性研究论文发表当年期刊影响因子等数据,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影响因子截图、检索报告等。
4.个人证明材料。

包含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5.推荐信。

提交3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应含博士生导师或进站前一工作单位直接领导/导师的推荐信。推荐信须有推荐人签名,同时有推荐人印刷体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6.其他证明。

有关代表性研究论文发表当年影响因子等数据,需要提交影响因子截图;博士毕业学校排名截图;合作导师身份的项目证明材料(见附件3)。
7.药植所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附件4。
8.上报要求:
(1)“1”、“7”纸质版1份;
(2)“2-5”材料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电子版1份。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药植所。
“2-5”材料纸质版1份,按上述顺序合并后双面打印、左侧胶装,先提交电子版,审核后再装订。

说明:在院校完成形式审查完成后,“2-5”材料需更新后再次上报,纸质版2份,届时会再联系修改。
(3)“6”电子版1份,请勿与“2-5”合并。
八、时间安排

个人电子版终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班前。

有意向申报的人员请2024年9月11日前联系人事处报名,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合作导师应严把入口关,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全面考核,同时认真负责做好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审核、学术诚信评估以及人选推荐工作,并抽查推荐信的真实性。
(二)所内将严格把握评选标准,请各申报人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上智

联系电话:010-57833022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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