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职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消除楼内安全隐患,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充电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消防法》第60条再次重申,我单位各楼内均禁止电动车入楼停放及充电行为。
药植所保卫处
2023年4月7日